外国护照、绿卡或其他有效的外国居留证明通常用于证明申请人在中国的华侨身份或其他相关事项,主要用于在中国的华侨身份识别、国内个人财产转移到海外、亲友就业、留学、亲属申请境外定居等相关事宜。
华侨是指在国外长期居住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绿卡)但尚未成为外国人的中国公民。持有F1签证的华侨学生、持有J1身份的交换学者、国家派遣的工人以及已成为外国人的中国人都不是华侨。
相关政府规定
1)中国侨务主管部门《关于对华侨定义中“定居”的解释(试行)》中放宽了“定居”(“华侨”)的定义: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合法居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视同定居。中国留学生(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因公出国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不被视为定居。
2)根据新的规定,在国外以非学生身份连续居留五年以上即获得华侨身份。
海外华侨公民申请居留许可的方法根据保留地(国家)有不同的方法,而多年来一直在改变的传统做法是,申请人亲自申请中国使领馆,根据当地领事居留证,办理该实体的住所公证或其实物性质的复印件与原件公证不符,申请人在当地居住国完成居留证的公证和认证后,向中国领事申请领事认证更为常见和方便。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不能申请传统意义上的居留证(即领事馆将核实材料并签发证明,以证明您居住在海外并具有华侨身份)。根据领事馆现行规定,申请居留证有两种方式:
无论你如何处理,领事馆都不会直接确认申请人是华侨,也不会提供额外的解释来证明或承认你的居住事实。中国侨务部门将根据居留证明文件(居留公证或居留证明)确定申请人为华侨。
1) 领事馆公证认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一份
3)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提醒:州务卿证明原件完好(一般在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顶部,并装订好,装订好的文件,绝对不能打开,打开后立即无效,如果你州务卿这一步是由我们处理的,请忽略!)
如果您委托我们办理在美华侨证明的公证,我们将全权负责与美国机构的沟通、付款文件的提交和邮寄。我们拥有多年的专业经验,最大限度地提高证件认证的成功率,为您节省宝贵的时间
我们将分别办理公证、县认证、州务卿认证、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地保官公证是在您的声明书中添加一份声明,证明您在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字或公证人具有相同的中英文文件内容,同时上述步骤需要逐步处理。下一级认证主要是证明上一级认证官的签名和印章的真实性,直至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在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的整个认证过程完成后,可以直接在中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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